第30届东盟可再生能源专项工作组及系列会议于2023年5月3日至5日在老挝万象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马来西亚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老挝能源矿产部、东盟秘书处和东盟能源中心共同主办,是东盟国际合作机制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工作层会议。会议分为第三届东盟可再生能源长期路线图专项会议、东盟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潜力专题会议、东盟电动车辆战略融入东盟生物燃料路线专项会议等三个配套专题研讨会,会议期间东盟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围绕东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区域实现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展开讨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团队参加了本次会议,为了帮助大家深入了解相关信息,在此与大家分享一手新鲜消息。
(相关资料图)
论坛期间,东盟能源中心介绍了东盟可再生能源发展最新情况。
01 东盟能源发展整体情况
能源发展趋势:
东盟整体能源结构以石油、天然气、煤矿为主,2010年至2020年,东盟区域能源总装机从5.07 亿吨油当量增长至6.52 亿吨油当量,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容量份额有所提高,从11.7%增长至14.2%。
能源技术开发:
东盟十国能源技术开发主要集中在天然气、水电、煤矿三大领域。
02 东盟成员国能源发展SWOT分析
鉴于东盟2025年将可再生能源在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到23%的目标,东盟区域需要调整能源、贸易和环境方面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其中融资对于支持东盟一体化的实施和跨境基础设施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东盟区域可再生能源政策的SWOT分析。
(1)东盟整体
优势:
东盟成员国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决心明确
大多数国家采取了激励措施
实施跨境电力贸易,参与东盟电网建设
获得国际支持以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的环境有利
挑战:
逐步淘汰燃煤意愿不强
政权更迭导致政治立场和优先任务改变
缺少当地可再生能源规划和投资设施
各国电网发展情况不一
机遇:
区域内可开展国家经验分享
区域内可协调动员战略气候融资
设立短期及中长期研发优先事项
在区域内建设融资基础设施
改善东盟电网,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发展
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雄心目标
(2)东盟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及挑战
1.文莱
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地位高,且融资实力强
暂无明确可再生能源和气候投资计划
2.柬埔寨
跨境电力贸易经验丰富,水电、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禀赋好
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所需的技术援助不明确
3.印尼
计划到2060年实现净零排放,可再生能源发展对东盟GDP的贡献率达到35%
苏门答腊岛与其它东盟国家电网尚未连接,印尼主要电网之间也未互联
4.老挝
水电开发以及跨境电力贸易经验丰富
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仍将煤炭工厂作为能源转型计划一部分
5.马来西亚
将可再生能源投资作为第12个马来西亚计划的优先事项,拥有丰富的太阳能开发经验
漫长的太阳能开发土地使用和水电开发审批程序
6.缅甸
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目标提高到48%
经商容易度指数低(2019年排名165/190)
7.菲律宾
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计划,在促进非捆绑市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竞争性方面经验丰富
目前未与其他东盟成员国开展电网互联,由于群岛性质,在电网互联方面存在挑战
8.新加坡
计划到2035年进口400万千瓦的低碳电力,实施碳税计划,拥有强大的融资能力
自然资源有限
9.泰国
在跨境互联和实现电动车目标方面有丰富经验
到2020年,天然气仍然占据能源机构主导地位,占装机容量的56.5%
10.越南
跨境电力贸易经验丰富,实现了2019年以来最快的可再生能源增长
03 东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
东盟计划编撰东盟可再生能源长期发展路线图,在30年内,分7个阶段开展机制建设、技术研发和获取投资等,实现东盟互联互通,完成可再生能源目标。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东盟能源中心建议东盟成员国:
借鉴东盟成员经验
提高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重新评估煤炭厂
重视气候融资
为政策制定者提供能力建设
“负瓦特东盟”——提高能效
提高可再生能源雄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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